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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林项目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13 浏览次数:19 |
东方雨林项目一期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雨林项目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名称)已由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夏发改社【2014】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旅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武汉旅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庙山村。 2.2招标范围:东方雨林项目一期工程跟踪审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 财务要求: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 4) 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2日,以报告书日期为准) 至少有1项已完类似规模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业绩。本文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20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项目 5)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住建部),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010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2日至少在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6) 外地企业应有进鄂备案手续; 7) 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合格制 审查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11月13日至 2015 年 11 月17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由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不需要)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原件审查,现场原件审查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审查所需资料如下: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应有进鄂备案手续。本工程不受理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投标,以上证件审查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本工程只接受一次性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原件审核通过后方能购买文件,未领取者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升路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 邮 编:430000 联系 人: 王 皓 电 话: 027-84878700 传 真: 027-8487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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