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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二次招标)鄂州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鄂州市 更新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13 |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州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监理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后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框架,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工期控制目标:450日历天;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工程安全控制标准: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程监理资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后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4 .投标报名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指南”。
4.2 获取资料时间为
5.工本费、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工本费¥: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5.3投标申请人须在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详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最下方(系统自动生成)
5.4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5.5在规定时间内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7.2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6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0711-3355082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 工 联系电话:0711-321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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