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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走马国际生态慢城规划》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17 浏览次数:14 |
鹤峰县《走马国际生态慢城规划》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337 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规划管理局的委托,现就《走马国际生态慢城规划》规划编制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走马国际生态慢城规划》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5——237号 (三)采购单位: 鹤峰县规划管理局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 1、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为走马镇木耳山茶谷(含走马中心集镇)约40平方公里,重点范围为走马镇核心区域约300公顷。 规划编制要求符合慢城联盟规定,既慢城必须在城市人口、环境政策、城市发展规划、食品生产甚至青少年教育等方面满足《国际慢城宪章》的55项规定。 规划编制的40平方公里的生态慢城需要从整体到核心启动区进行整体统筹与核心区精细设计。 规划工作时间要求: 在2016年 1月30日前完成。 2、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以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项目地点:湖北省鹤峰县境内 5、项目预算:1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已取得合法执业资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人员、资金和规划设计能力; (二)投标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 (三)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规划项目;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组详细情况及项目组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书、申请人已完成的2份同类规划编制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设计合同原件),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之间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供核对。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9: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1日9:30。 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须用信封封装并在封面标注投标人)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八、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九、联系方式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规划管理局 曾先生 18694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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