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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武汉市汉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17 浏览次数:13 |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选择2016-2017年度武汉市汉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定点协议供应商”项目和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编号:WHZC-ZB2015-1161 二、项目名称:选择2016-2017年度武汉市汉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商 三、采购内容:武汉市汉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定点协议供应商。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武汉市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两年具有车辆保险业务的承保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投标人应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7.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供应商(或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有兴趣的供应商可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总公司授权书、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七、投标地点:汉阳区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路107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止(注:当天8:30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整。 十、开标地点:汉阳区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路107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楼五楼5033室 联系人:宋成伟、孙 伟、陈 瑜 联系电话:027-87819169 传 真:027-87360813 开户行名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水果湖支行(881098) 帐 号:12790543381060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27-84468813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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