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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媒体宣传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14 |
湖北移动2015年新媒体宣传服务(二次)采购_比选公告 1.2 项目名称:2015年新媒体宣传服务(二次) 1.3项目地点:湖北省 1.4采购内容::网络媒体信息发布、新媒体活动策划、舆情危机处理、媒体邀请。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6期限:一年。 1.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争; 2、实缴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3、至少提供一个2013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根据国家营改增工作的要求,请投标人开具自己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说明函,并附财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近三年与中国移动有过不良合作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66号 邮政编码:430023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13437160520 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18号地王酒店306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3930405721 电子邮件:13930405721@139.com 购买文件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933033682 电子邮件:13933033682@139.com 比选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 账户名称: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11001042200056058923 注:1、在汇款凭证空白处注明“湖北移动有限公司《2015年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二次)》标书费”; 注:2、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购买文件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如项目分标包,注明所应答段),以便及时确认。 9.1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9.2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 (1)供应商根据报名参与项目,在(b2b.10086.cn)系统上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 (3)供应商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必须通过电子招应答系统申请购买比选文件;本项目只接受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支付比选文件费用;银行转账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包含银行电汇底单、所购买项目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答人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代理机构购买文件联系人; (4)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应答系统确认供应商已完成购买,此时供应商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应答系统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此时供应商方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并在电子招应答系统中进行下一步操作。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 9.3供应商须办理电子钥匙作为应答阶段的操作凭证。电子钥匙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已办理电子钥匙的供应商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电子钥匙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供应商未及时更新电子钥匙导致其应答受影响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应答系统发布的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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