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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农村智能广播网系统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13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2015]160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农村智能广播网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农村智能广播网系统

二、招标编号:LFCG-2015-119a

三、货物需求:数字广播CA服务器2台、数字广播传输平台3台、全千兆

二层以太网交换机1台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

五、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5.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根据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鄂新广办[2015]82号、鄂新广发[2015]2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建设生产厂家入围遴选的有效入围单位,具备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具的有效的《入围通知书》。

5.3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销售(经营)业绩(须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5.4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若投标产品属于国家CCC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CCC强制认证证书;软件产品必须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

5.5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报产品应是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下载),请投标人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或者将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联系邮箱后电话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

八、投标保证金

8.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4日16:00时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支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银行帐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来凤支行;账号:42001726608050001030;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汇缴结算户)。无论以上述任何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5年12月24日16:00时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和财政委托银行进账。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2月25日9:30时前递交至来凤县文化中心三楼电视台办公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5年12月25日9:30时在来凤县文化中心三楼电视台办公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杨武

联系电话:1533582430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宋  杰、田六一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联系邮箱:823975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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