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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农村清洁能源小型沼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13 |
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农村清洁能源小型沼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农村清洁能源小型沼气工程项目所需相关贷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概况: 1、文件编号:HBZCCG15-009; 2、项目名称: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农村清洁能源小型沼气工程项目 3、项目内容:100立方米发酵池10处、20立方米储液池10处、10立方米预处理池10处,并为200户项目农户安装输气管网及入户管网灶具等安装。 4、项目预算:人民币9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是具备工业民用总承包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沼气服务的商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17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 3、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投标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具备工业民用总承包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沼气服务的商家、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必须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是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交由代理机构审查,其它资格证明纳入商务和技术详审或如果谈判人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定标前被举报查实取消其供应资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30分。 3、开标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室201室。 五、采购项目相关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咸宁市咸安区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3986639296 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0715-8321306;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联系人:徐工 电话/传真:8248999 通讯地址: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 E-mail:334809688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咸宁支行 账户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账 号:695857393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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