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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民乐小区(公租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14 |
项目编号:20151029140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民乐小区(公租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监利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监发改审批【2015】3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监利县房产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和地方政府配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遴选方式选择项目设计单位。因设计范围作出调整,应业主要求进行第三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监利县民乐小区(公租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概算约为363.5万元; 2.2项目地点:监利县工业园区东抵平桥路,南抵章华大道西与湖源食品公司、浩宇制衣公司相邻,北抵红城大道; 2.3设计范围:建筑施工图设计184332平方米,地质勘探210个钻探孔,钻孔70个,触孔140个; 2.4设计时间要求:一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2 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3.4投标人应取得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5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物状况良好; 3.6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 为自动弃标。 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本公司在册职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7日期间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在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监利县容城镇城东路19号二楼(新武装部旁建设协调指挥部往里110米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须拟派本公司在册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书及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 (5)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2月3日15: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本公司在册职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随机抽取的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容城镇江城路 邮 编:433300 联系人:李善华 电 话:189958510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监利县容城镇城东路19号二楼(新武装部旁建设协调指挥部往里110米) 联系人:金莹 电 话:0716-3085028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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