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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13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WHJT-CZH-2015-1D125; 2、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范围:食堂餐饮制作、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餐厅维护等食堂外包劳务服务(合同签订当日交纳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金3万元); 4、所需服务人员:本项目所需服务人数不得少于12人,主厨、红案、白案及其他辅助服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诺配备(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人员资质文件并报武汉市蔡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项目地点:武汉市蔡甸区; 7、进餐人数:约130人; 8、服务期限:1年(自食堂外包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9、采购预算价:¥63万元(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其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 2、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人拟派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员工健康证。其中拟派厨师:客餐主厨须具有一级厨师证;职工餐主厨须具有二级厨师证(两者不为同一人)。拟派人员的所在单位必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其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15年8-10月); 5、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性记录;并能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15年8-10月)和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8、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且该项目连续服务时间在3年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业主评价意见); 9、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有正在实施的类似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书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本地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07室)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及第二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7室)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只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16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七、招 标 人:武汉市蔡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陈洁 电 话:027-84942572 八、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霍胜、卫冬 地 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7-82776817 邮 编:430014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蔡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人)和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投诉联系人:胡少龙 投诉联系电话:027-6984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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