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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14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JZB-ZCFW-2015-125 二、项目内容: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会务服务等。服务期12个月。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2万元/年,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暂定叁级以上(含暂定叁级)证书; 3、2012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提供项目合同); 4、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有正在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并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地址); 5、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事项: 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楼 联系人:刘荡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④本地正在实施项目的合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地址(外地公司需提供); ⑤2012年承担过的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一份); ⑥《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⑦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 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符合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且资料齐全无瑕疵的,登记后发放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瑕疵的,待补齐后方可登记发放招标文件。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12月15日14:00整开始,14:30整截止,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14: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五、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27-84903744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刘 荡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027-85312315 传 真:027-85870905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少龙 投诉电话:027-6984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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