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2016年通勤服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511QT-539001
一、招标条件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持续供应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拟对2016年通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的委托,现对本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请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有意愿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
2016年通勤服务(二次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服务线路:郭茨口-宗关-营房村-王家墩-西北湖-万松园-江汉北路-滑坡路-崇仁路-硚口-七里庙-罗七北路(材料厂)
车辆要求:线路均使用40座以上车辆。
服务期限: 2 年。
服务范围:按规定线路、规定时段接送职工上下班
四、项目招标具体内容
项目
名称 标包
号 服务线路 服务内容 投标保证金(万元)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入围供应
商数量
2016年通勤服务 1 郭茨口-宗关-营房村-王家墩-西北湖-万松园-江汉北路-滑坡路-崇仁路-硚口-七里庙-罗七北路(材料厂) 规定线路、规定时段接送职工上下班 0.5 260元/趟 1家
注:1、采购价包括:车辆使用费、修理维护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利润、投标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2、日常线路如有微调,由招标人根据现有线路情况,套用对应价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合法通勤服务企业。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7日,有相应的客车通勤服务业绩,承接过客车通勤项目,有过接送职工上下班客运服务经验,单笔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3、具有与本次招标采购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司机和物资、技术保证能力。其中, 通勤车辆要求:公司拥有40座以上空调客车20台,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使用年限在2年及以内,车辆须是宇通、金龙或其他同等或更优品牌车辆。
4、驾驶员必须具备该设备承运工具A1驾驶执照,年龄在30-55岁以下,驾龄在5年以上,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2013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等各类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用CA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 24 日至2015 年11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 年11月24日至2015年 11 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按要求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投标单位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网上支付指南)。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9楼 901开标厅,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届时邀请投标单位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单位: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22楼22-B室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张雅 熊桃军
电 话: 027-87313466
传 真: 027-87319079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