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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至2017两年度财务项目委托审计机构库遴选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26 |
一、招标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称:中南大) 二、项目名称:2016至2017两年度财务项目委托审计机构库遴选 三、项目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四、项目概况:遴选入库机构数量共计5家,承担今后我校部分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涵盖教学、科研、财务、资产、物资采购等)经济责任审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其他审计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合格投标人报名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资质和资格; 3、具有完成财务审计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4、2013年1月1日以来在高校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资质审查之日前半年内授权代理人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基金;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4日-12月4日上午10:00 〔下载报名表(附表一)填写相关内容签章后,传真我中心报名〕 2、地点:中南大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科(文溯楼东侧202室)。 八、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签到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2:15-2:30。 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4日下午2:30。 3、审查资质地点:中南大南湖校区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文溯楼东侧101室) 九、审查资质证件内容: 1、投标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均为原件,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表二第1-2页);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正本或副本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资质证书; 4、2013年1月1日以来审计总金额500万及以上高校财务项目委托审计业绩证明原件(合同或审计报告); 5、资格审查之日前半年内授权代理人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基金证明原件,具体可采用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缴费花名册并加盖社保印章); (2)其他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4)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审查资质时必须携带本条1-6项规定的资质证件等材料原件,并自制本条2-7项内容的A4复印件1套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表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需装订成册)。 十、购买招标文件费:叁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详细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政编码430073。 招标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160(带传真) 技术咨询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97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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