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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中小河流南河大村段治理工程建设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25 浏览次数: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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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中小河流南河大村段治理工程建设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XF/ZXHL/2015/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中小河流南河大村段治理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法人已组建,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招标人为咸丰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内容为咸丰县中小河流南河大村段治理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监理费约35万元。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谈判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谈判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谈判人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由本项目开标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请谈判人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登记,同时投标人需提交一份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信息股;然后持中心登记表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须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出售室(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二楼)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谈判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处 联 系 人:邵尧轩 电 话:15327033189 地 址:咸丰县沿河路水利水产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6号楼A座13层C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高磊 电 话:0718-8463141 传 真:0718-8463141 电 子 邮 箱:hbsmgc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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