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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分公司2015-2016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11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宣恩分公司2015-2016劳务分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宣恩分公司,建设资金为 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宣恩分公司2015-2016劳务分包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建设地点:宣恩县境内。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住宅配套、业扩报装、日常维护等项目劳务分包; 二标段: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电力或电力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管理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或资格证; 3.6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电力公司2015年度资格准入承(分)包商名录中的合格分包商; 3.7投标人须提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8每个投标人限投一个标段。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两份(见本公告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同时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须按以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分别提供以上条款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招标文件出售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宣恩分公司 地 址:宣恩县供电公司院内 联 系 人: 吕先生 电 话: 135171759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2单元1103室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718-8299089 投标报名登记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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