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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27 浏览次数:13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编号:WHQS-HW-2015-502 二、采购内容:数字审委会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超此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且同时具备: (一)、竞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二)、 竞标人应具有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 (三)、 竞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经销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及所投主要货物(服务器、液晶大屏)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 竞标人须提供开发区法院科技法庭设备厂商出具的与数字审委会系统之间数据对接服务承诺函; (五)、 竞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目前正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六)、 竞标人须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记录并提供纳税证明,2013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 竞标人或制造商在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携带客户签字的现场踏勘表与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三楼办公室领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上“第四点谈判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服务中心3011评标室 (二)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7日下午14时30分 七、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服务中心3011评标室 (二)时间:2015年12月7日下午14时30分 八、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罡 电 话:027-87788529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 系 人:林莉 电 话:027-15327210057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027-6788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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