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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7-6-16 浏览次数:12 |
根据宜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宜采计备【2017】XM1326号财政计划备案的要求,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拟就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编制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详见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3)供货期:60日历天(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时间2017年8月31日前)。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在投标截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612财务室)购买磋商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供应商应于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指定的账户(磋商保证金进帐单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9:30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262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4)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会议于2017年6月28日9:30时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2622室)举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成琼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地 址: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624室 2017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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