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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临空港开发区P(2017)041号地块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16 浏览次数:17

武汉临空港开发区P(2017)041号地块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矿地产湖南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临空港开发区P(2017)041号地块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武汉临空港开发区P(2017)041号地块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2.2招标编号:6106-设计招标-2017-002
2.3建设地点:武汉临空港开发区P(2017)041号地块(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
区华云路以南,宋家岗东路以东)。
2.4工程建设规模:
规划净用地面积:60878.5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1,不小于1.0;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7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78万㎡,地下建筑面积约5万㎡)
2.5.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范围为武汉临空港开发区P(2017)041号地块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和相关后期咨询服务。
2.6.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业主相关要求。
2.7设计周期: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60 日历天,建筑方案深化设计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服务的,应满足有关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规定。
3.3投标人近3年来(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成功完成过3项及以上建筑面积100000㎡或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4主要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设计经验和业绩。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来(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过投标资格,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行为记录(提
供信誉承诺书)。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集中资格审查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下午15:00至17:00,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加盖章公章复印件1套审验:
① 介绍信;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④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经验证明资料、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设计经验证明资料(注: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设计项目经验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则需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体现法定代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及单位的传真号码);⑤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5.2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可于2017年6月20日下午15:00至17:00,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F)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 31 日9:30 时前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F)。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补偿
7.1本项目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一名设计补偿十五万元,第二名补偿十万元,第三名补偿五万元。其中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不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对其余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费税金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未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注: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不能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矿地产湖南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北栋
电话: 0731-85170063 13787010019
联系人:曾睿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F
联 系 人:刘红侠
电 话:027-82655075 15802730147
邮 箱:9417781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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