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江大段湖岸线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三角湖江大段湖岸线整治及景观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全阶段监理。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81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经开发改计【2016】504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5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6-16 16:07 ~ 2017-06-21 16:07 |
投资总额(万元): |
181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6办公室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5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7月4日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6-27 15:00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号开标室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6-30 17:00 ~ 2017-07-03 17: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7-03 18:00 |
评标办法: |
监理招标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以下资料需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充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总监);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并提供社保局开具的项目总监近三个月( 2017年 3月、4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拟派的项目总监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 2014年6月- 2017年6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6、提供拟派的项目总监2014年6月以来(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类似工程(1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1个,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二、现场原件审查时间:2017年 6月27日14 时00分—15 时00分止(以签到时间为准,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 6月27日15时00分),现场原件审查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号开标室(联系人:李蓉辉 电话027-84289860)。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原件审查,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三、在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有相关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受理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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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中的其他要求执行。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审查,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不少于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7名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取至第7名投标申请人时,出现多个投标申请人的得分相同的情况,应确定全部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