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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水利枢纽及引江济汉工程管理标准化创建与考核办法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19 浏览次数:12

依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14728号文的要求,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兴隆水利枢纽及引江济汉工程管理标准化创建与考核办法编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采购项目名称:兴隆水利枢纽及引江济汉工程管理标准化创建与考核办法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HBNSBD-GLKHBZ-2017-01

计划服务期300日历天;采购预算价为100万元。

2 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兴隆水利枢纽工程

兴隆水利枢纽位于汉江下游湖北省潜江、天门市境内,上距丹江口枢纽378.3km,下距河口273.7km,是南水北调中线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之一,同时也是汉江中下游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工程。

兴隆水利枢纽的作用是壅高水位、增加航深,从而保证汉江两岸农田的灌溉引水,并改善华家湾至兴隆河段的航道条件。兴隆水利枢纽以灌溉和航运为主。枢纽挡水后最大水头差达7m左右,具有一定的水能资源,兼顾发电。

(2)引江济汉工程

引江济汉工程是我国现代最大的人工运河和湖北省最大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工程主要作用是从长江荆江河段引水至汉江,补充汉江兴隆以下河段因南水北调中线调水而减少的水量,同时改善该河段的生态、灌溉、供水和航运用水条件。

工程进口位于荆州市李埠镇,出口位于潜江市高石碑镇。全长67.23公里。多年平均需补汉江水量25亿m3/s,补东荆河水量6亿m3。沿线各类建筑物共计107座,渠首泵站装机6×2800kw,设计提水流量200m3/s。引江济汉工程于2010年3月26日正式开工,2014年9月26日建成通水。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项目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境内。

服务内容为:兴隆水利枢纽及引江济汉工程管理标准化创建与考核办法的编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标准化管理目标要求,结合兴隆水利枢纽及引江济汉工程实际情况,通过工程硬件设施提升和软件系统完善,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覆盖管理责任、安全评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监督检查、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逐步构建兴隆水利枢纽及引江济汉工程标准化体系,即:管理制度标准化、管理规程标准化、管理资料标准化、管理流程标准化、管理条件标准化、管理标识标准化、管理安全标准化、管理行为标准化;编制兴隆水利枢纽及引江济汉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编制目的:全面推进兴隆水利枢纽及引江济汉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及考核体系,建设一流的工程管理形象。实现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程序化,程序问题固定化,固定问题信息化。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谈判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项目法人单位;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36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不良行为或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盖章。(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复核甄别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4 其他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供应商可在2017年6月20日起至2017年6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820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项目法人单位相关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不良行为或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盖章。(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还)。

注: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还。

6 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

递交文件地点: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3楼31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递交文件地点。

8 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网》(http://www.hubeihuaao.com.cn)网址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昌区徐东大街宏昌路3号

联   系   人:汪峰

电        话:027-8860880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86号

联   系   人:高 婷

电        话:027-65390771

传        真:027-65390778

电 子  邮 件:huaaozxzx@sohu.com

账 户  名 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账   户   号:4200186860805000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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