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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阳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19 浏览次数:13

龙阳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7063517-3352)要求,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建设局的委托,就龙阳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HF-WHS-HYQ-2017-0522

二、项目名称:龙阳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招标项目内容、项目服务期限、项目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采购服务内容:龙阳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厘清PPP项目的常规流程,编制本项目产出说明、PPP初步实施方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项目财务测算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为采购人组织的PPP采购工作提供必要协助,协助采购人与中标社会资本谈判和签订PPP系列协议,协助组建PPP项目公司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2、数量:一项

3、项目服务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开始之日起至协助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完成PPP合同签署及相关资料全部移交完成为止。

4、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自2013年至今在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具有PPP咨询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为准);

(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的咨询工程师和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PPP咨询服务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岸区兴业路华中图书交易中心A栋602室,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7)自2013年至今在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具有PPP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8)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的咨询工程师证和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PPP咨询服务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 年或2016年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以上第2、10、1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号码。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6.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汉阳区建设局

联系地址:汉阳区芳草路1号

联系人:王应明 联系电话:134761549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岸区兴业路华中图书交易中心A栋602室

联系人:苏阿龙 联系电话:1807170356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陈俊 投诉电话:027-84468813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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