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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家沟主题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0 浏览次数: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卢家沟主题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工程设计经咸住建文{2017}30号请示县政府批示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卢家沟主题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工程设计

2、项目编号:DXGCZXES/2017ZB-011

3、招标内容: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市政园林景观、建筑及附属设施等工程设计,设计深度要求达到施工图深度。

4、预算金额:200万元整。(不能超过此预算,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均可)、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建筑甲级、风景园林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2014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证明,且合同与用户评价证明相对应);

5、企业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明);

7、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等;

8、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所有拟派人员近五个月(投标截止前的五个整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明细表+发票(或汇款回单))(注:社保明细表如为网上打印且注明邓同原件的视为有效);

11、省内、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网上截图打印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加盖鲜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上述所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将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9 日8时30分至2017年 6  月 26 日24时00分,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szggzy.cn/TPFront/)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申请人,由申请人登录,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即完成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14日 9 时00分,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3 开标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18-68232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18-844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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