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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安山街旺安路(张兴路-裕安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0 浏览次数:12 |
江夏区安山街旺安路(张兴路-裕安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夏财采计【2017】2499号文的要求,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安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江夏区安山街旺安路(张兴路-裕安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XT-DL-20170602SJ 二、项目名称:江夏区安山街旺安路(张兴路-裕安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三、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46.7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和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注册证、职称证,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用户反馈意见表须有完善可查询的甲方联系方式);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书面说明)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14、2015、2016年); 6、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7、所投人员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以社保局出具的为准(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卡、身份证、职称证)。 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查询人为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9、银行资信证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10、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来类似工程业绩,并附上相应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表须有完善可查询的甲方联系方式(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至少一个)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1、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14:30时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审核第四、五项原件通过后方可购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交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复印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二代)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项目资格证、职称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2014年起);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本公告第四项要求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3、 集中审核报名条件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14:30至15:30。(集中资格预审时请各投标人携带本公告规定的四、五条要求的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参加资格核查,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审核报名条件地址: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开标时间:2017年7月 12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安山街道办事处和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安山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胡松 联系电话:18071739350
代理机构: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洋 联系人电话:027-59251970-3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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