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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1 浏览次数: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已由湖北省文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峰县容美土司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

2.2招标金额:约185万元。

2.3编制周期: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省文物局评审报国家文物局。

2.4项目范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容美土司遗址中的南府遗址、爵府遗址保护规划及爵府遗址公园规划。

2.5招标编号:HBZTES-17019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范围涵盖文物保护规划,并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人员、资金和规划设计能力。且近三年有完成的同类设计项目。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投入本项目组的规划设计人员必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且不得少于3人。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落款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方为有效。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1日15时至2017年6月26日17时30分,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sz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申请人,由申请人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21089226.html,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2050585.html),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止,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开标室202。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人:柳先生

电 话:0718-52615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18-793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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