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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辰心语邻里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7-6-22 浏览次数:22

1.招标条件:

东辰心语邻里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3]5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

2.1工程建设规模:本次采购及安装电梯总量为5台,其中无机房兼无障碍电梯2台,无机房电梯(贯通门)2台,有机房货梯1台。

2.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区东山大道与城乡路交汇处。

2.3招标范围: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费用等。

2.4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2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台电梯在2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3.1.1投标人是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1.2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并出具保证代理商能够自行提供销售、安装、保养、维修等一系列服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电梯品牌的生产制造商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的乘客电梯所有型式的级别应为A级。(提供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生产制造商可提供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须提供许可证原件)。

3.4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特种设备作业证原件及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3.5投标人必须在宜昌本地设有固定维保单位。具体要求:

3.5.1固定维保单位是是该电梯生产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该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5.2若固定维保单位不是该电梯生产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则该维保单位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许可证原件、该投标人与该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协议书原件(参与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同时与同一个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协议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3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许可证原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上述要求投标人递交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2日上午1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

9.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6月22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系人:周荣

联系电话:0717-6234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3

    日期: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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