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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17-6-22 浏览次数:15 |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BZS-2017-CS004 三、采购内容:物业管理采购 四、采购预算:36.6万元。服务期限:两年。 五、供应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含)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1月-3月)。 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状态良好。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6、竞标人(含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 (3)持叁级(含)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2017年1月-3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7)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上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及不符合要求的,彩色复印件和彩色打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均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5时00分,地点为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新大楼4楼),递交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经招标人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新大楼4楼 代理人办公、传真电话:0722-3266916 QQ:94985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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