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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孝感市 更新时间:2017-6-22 浏览次数:22 |
1.招标条件 依据汉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汉财采计[2017]35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汉川市人民法院委托,对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造价约110万元。 (2)招标范围:采购电梯及安装(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施工地点为:汉川市霍城大道。 (4)供货及安装期: 7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是电梯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并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体系认证(ISO9000 ISO14000 ISO18000)。 5、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以上)。 6、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150万及以上,须提供电梯设备安装合同及电梯验收报告原件备查. 8、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受贿档案查询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帐户,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汉川晨曦支行 帐 号:1812022209200065295 5.投标报名及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大道258#),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上午 9 时30分以前,地点: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汉川市人民大道258#步行街双语幼儿园6楼)。 6.2 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徐朝军 联系方法:15871289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菊芬 联系方法:13733492502 0712-878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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