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兴隆水利枢纽2017年度备品备件采购)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08511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的要求,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JXL-2017-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兴隆水利枢纽2017年度备品备件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6.5766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兴隆船闸管理所备品备件采购;兴隆电站管理处备品备件采购;泄水闸管理所2017年度备品备件;信息化2017年度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建设地点: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潜江市高石碑镇)。
服务期: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质保期:1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应的机械设备或机电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10栋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复印件:
(1)法人委托书(若为法人,需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0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内10栋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内10栋4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
联 系 人:张涛
联 系 电 话:1807199878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联 系 人:张海波、罗贝贝
电 话:027-87251231 87251252
电 子 邮 件:hb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