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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公共空间及校园文化建设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2 浏览次数:11 |
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公共空间及校园文化建设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7063611-3405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的委托,对其初中部公共空间及校园文化建设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G-2017-1C111 (二)项目名称:初中部公共空间及校园文化建设 (三)采购预算:99万元(含财政资金9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初中部公共空间及校园文化建设 (3) 类别:工程 (4) 用途: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公共空间及校园文化建设 (5) 数量: ( ) (6) 简要技术要求:依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等,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设计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99万元 (8) 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9) 质保期:2(年) (10) 其他:/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筑专业或以上资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学历证、职称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及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需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合同;同时须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有效的查询方式); 5、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和身份证、毕业证;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具有上岗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及职称证。同时须提供本项所有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有效的查询方式); 6、须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鄂登记相关资料(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其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记录公示信息);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9、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竞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06-22至2017-06-29(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民之家4楼4070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均需法定代表人授权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第二条相关规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4楼11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7-07-21 14:0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4楼11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7-07-21 14:0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6-22~2017-07-21共29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 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阳大道太子湖1号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027-84897787 传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1室 联系人:李胡翔 张家玮 夏丁 电话:027-85639722(市民之家)027-82794909(公司) 传真:027-8277431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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