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法台椅及厨具相关设施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告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J17051122-1085号备案单的要求,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人民法院法台椅及厨具相关设施设备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7-040A(108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法台椅及厨具相关设施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7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一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区法院法台法椅办公家具
(3) 类别:货物
(4) 用途:办公
(5) 数量:1批
(6)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7) 采购预算:398万元
(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9) 质保期:三年
第二包:
(1) 项目包编号:2
(2) 项目包名称:区法院厨具等相关设施
(3) 类别:货物
(4) 用途:餐饮用具
(5) 数量:1批
(6)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7) 采购预算:80万元
(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9) 质保期:一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规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其它有关网站,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第一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⑵、办公家具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TA认证,Greenguard认证资质。
⑶、投标人须在武汉设置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材料来佐证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⑷、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保险名单,授权代表必须在社保名单内,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⑸、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二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相关燃气热力管理部门颁发的安装燃气器具《备案证》。
⑵、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生产、安装、维修不分包,且生产、安装和维修必须是同一个公司。
⑶、投标人在武汉市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和团队(以营业执照为准).
⑷、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⑸、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以甲方签字及盖章为准。
⑹、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时~ 12 时、下午 14时00分 ~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其它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网上下载文件领取表。
参与第一包的投标人还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QTA认证证书、Greenguard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保险名单、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在武汉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参与第二包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相关燃气热力管理部门颁发的安装燃气器具《备案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现场勘查时间及要求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二)时间:2017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踏勘为统一勘察,本项目报名供应商须在当天指定时间内进行踏勘,未参加本项目统一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其招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显示屏指引信息)。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显示屏指引信息)。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共20天。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曾元新 联 系 人:万萍
电 话:13871289438 电 话:13659805568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李金生 苏婷婷
电 话:(027)83256332 (027)83256481
传 真:(027)83891785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3210041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3日
政 府 采购 项 目 文 件 获 取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
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拟投包号、标段(如未分包、标段不填): |
拟投主要货物品牌(如有要求): |
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授权代表签字: |
集中采购机构审查意见:
审核人员: |
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填写内容 |
我单位已领取并详细阅读《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集中管理办事指南》,对保证金的确认交纳、凭据递交和无效投标的情形已知晓且无异议。 |
授权代表现场填写: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确认填写内容: 签名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