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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3 浏览次数:11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二次)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82号 )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现就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7——70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厨房设备设施,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发放、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

3、送货地点及方式:按采购方的调货计划,送货至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投标有效期:60天。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0%,10%作为质保维修保证金,质保期满,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企业。

7、预算金额:110万,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食堂商用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3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法人、法人代表(原件)。

5、在工商部门企业信息系统网站打印的企业年报证明或由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年报证明复印件;

6、 2016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审验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提供所有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花名册及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8、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货物清单及采购要求中所供货物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认证,相关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如下:

(1)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的:(炉具)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GB/TI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系统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用炉具);(不锈钢制品、灶具厨具、冷藏消毒保洁等)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相关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必须有具有以上(1)条条件的生产厂家授权,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投标单位必须保障核心产品(炉灶类)符合炉具管理部门相关标准,生产、安装、维修不分包,且具有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炉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相关炉具管理部门颁发的安装的炉具《备案证》相关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单位必须在恩施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售后服务协议)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食堂商用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现场提交以下文件:

1、招标公告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及电话);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下午15:00,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招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领取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企业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 年7月17日下午14:30至15:0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7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十一、联系人

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龚老师    联系电话: 15571861100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张女士  传真/电话 0718—5290619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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