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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17年毛坝镇茶叶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监理)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4 浏览次数: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2017年毛坝镇茶叶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利水利复【201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川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利川市2017年毛坝镇茶叶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泵站、新建蓄水池、新建田间喷灌设施及机电采购及安装、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等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为:利川市毛坝镇境内。投资金额约1370.3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约595.27万元、管材管件及安装工程约720.50万元、监理约26.76万元)。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公告包括第二、第三标段:   

第二标段:利川市2017年毛坝镇茶叶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第三标段:利川市2017年毛坝镇茶叶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监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第二标段(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必须具备生产聚乙烯(PE)管材管件和安装聚乙烯(PE)管材管件资格的资格;

3.2.3投标人具备国家塑料产品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国家塑料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4投标产品有省级(含省级)以上专门机构出具的2016年元月以来的检测报告;

3.2.5投标人通过ISO9000-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IS014001国家环保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覆盖投标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3.2.6投标人具有省级卫生厅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且在有效期内);

3.2.7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管材管件供货及安装业绩。

3.2.8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2.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

3.2.10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 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

3.2.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3.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水利工程专业资格,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3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执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3.4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3.5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平台登记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3.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

3.3.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 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

3.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3   日17:30时至2017年 6  月  28  日17:30时,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esz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2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EnShi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da3f9de-1a20-4517-bb70-40ca68f759c0&CategoryNum=008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27  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厅(恩施市金龙大道东段中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处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9977691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3号楼2单元301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718-8299089

传        真:0718-8299089

电 子  邮 箱:eszjh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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