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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清江上游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4 浏览次数: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清江上游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15]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51%;49%,招标人为恩施市城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标段:沙河、龙家湾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含清淤和附属设施);主要工程量:(1)沙河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20435.1m,清淤11392.14m3;(2)龙家湾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4022.8m,清淤1168.63m3;(3)附属设施共3处,总占地45013 m2。概算投资:8348.7万元。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

二标段:带水河剩余段(带水河河口向上游1km后向上游至河源)及其支流、高井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含清淤);主要工程量:(1)带水河上游段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12361.5m,清淤40335.89m3;(2)带水河支流九盘沟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1337.6m,清淤430.07m3;(3)带水河支流响水沟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509.2m,清淤203.77m3;(4)高井河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738.4m,清淤8808.72m3;(5)带水河龙凤变电站南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6569m2。概算投资:4633.51万元。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

三标段:龙洞河、玉龙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含清江剩余段清淤);主要工程量:(1)龙洞河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8172.9m,清淤22197.68m3;(2)玉龙河生态护岸工程两岸共2299m,清淤754.16m3;(3)清江城区段清淤226321.09m3。概算投资:5675.18万元。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恩施清江上游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沙河、龙家湾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HZTDES2017-022(A)。

二标段:恩施清江上游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带水河剩余段及其支流高井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HZTDES2017-022(B)。

三标段:恩施清江上游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龙洞河、玉龙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HZTDES2017-022(C)。 

2.3招标范围:湖北恩施清江上游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2.4工程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工建筑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取得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3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打印版为准)。

3.4近五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下同)内至少有一个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

3.6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出具的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3.7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网员办理相关资料》(网址:www.eszggzy.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 6月28日

下午5: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01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恩施市城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恩施市人民路44号

联 系人:杨主任

电    话:0718-82626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联  系   人:汪艳

电 话/传真:071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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