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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干流(恩施市)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4 浏览次数:11 |
本招标项目清江干流(恩施市)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50%、25%、25%,招标人为恩施市城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单边防护长度共12.021km,包括清江干流城区段左岸11+199~11+563、12+151~14+710,右岸1+208~1+670、10+972~12+150、12+505~13+363、13+677~14+406,屯堡左25+000 ~ 25+326、屯堡右25+000~26+491,龙洞河左0+000 ~ 0+280、龙洞河右0+000 ~ 0+332,高桥河左0+000~0+760、高桥河右0+000~0+616、高桥河右0+760~0+928,带水河左0+000~1+000、带水河右0+000~1+000。新建穿堤排水涵管设计10处。项目总投资约6300万元。监理服务期为36个月。 2.2招标范围:清江干流(恩施市)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3工程地点:恩施市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工建筑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取得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3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打印版为准)。 3.4近五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下同)内至少有一个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 3.6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出具的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3.7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17:30时至2017年6月28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EnShi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da3f9de-1a20-4517-bb70-40ca68f759c0&CategoryNum=008;),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城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恩施市人民路44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0718-8262631
招标代理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联 系 人:汪艳 电 话:0718-8463815 传 真:0718-8463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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