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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1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洪财采计【2017】131号的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洪湖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洪湖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洪财采计【2017】1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内容:洪湖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第二次)(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金额: 134.59万元(所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四、工期:90日历天 工程地点:洪湖市环境监测站 五、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近1年纳税证明、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范围涵盖:实验室规划设计与施工、洁净室工程、通风管道工程、实验室设备安装)必须达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资质,机电安装三级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购买。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谈判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9:00(8:30开始受理文件)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4、谈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七、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原件及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名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检察院无犯罪证明)。 4、提供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实验台面小样、地板小样、工程案例照片(含通风柜)、工程案例合同原件并附带业主对工程质量及服务的评价结论报告和业主联系方式。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洪湖市环境监测站 地 址:洪湖市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章科长 电 话:135072198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洪湖市文泉东路电信大楼10楼 联 系 人:商 笛 电 话:0716-2218333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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