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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东城新区安置房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2 |
一、项目编号:HBDTR2017-003号 二、项目内容:监控摄像设备、单元门禁。 三、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即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纳税税票及参加保险的人员名单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需在(企业所在地开具)。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种品牌的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报名投标。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特定资质条件: 必须通过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均在有限期内。 四、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五、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5000元整;谈判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向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注: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纳,开标时交给主持人。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事项: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在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本次项目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报名资料封面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料图像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竹溪县城关镇家属院一单元二楼二号,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0719-2727896 代理机构: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家属院一单元二楼二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7729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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