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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九龙广场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1

编号:ESTXZB-HF2017-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九龙广场场平工程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17】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本工程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鹤峰县九龙广场场平工程;建设内容:场地平整9750平方米; 建设地点:鹤峰县华龙半岛;计划投资:约226万元 ;工期:5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 6 月 26 日 上 午 8:30 时至 2017年  6 月 30 日 下午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 http://hf.eszggzy.cn/hf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逾期无效)

5.2 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EnShi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da3f9de-1a20-4517-bb70-40ca68f759c0&CategoryNum=008;),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 本项目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5.3.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2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支行

账 号: 4205 0172 6708 0000 0073-000154

行 号:105541867084

款项用途:鹤峰县九龙广场场平工程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 :00 时前,地点为: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原老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6.2  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申请书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长友大厦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 13387696292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鹤峰县后坝路(人力资源市场对门)

联   系  人: 田登峰

邮    编: 445800  

电       话: 0718-5282226、1897187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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