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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镇易地搬迁工程监理项目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1

新街镇易地搬迁工程监理项目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7]400号”文件要求,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县新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其新街镇易地搬迁工程监理项目一、二标段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JZCS2017-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街镇易地搬迁工程监理项目一、二标段

三、采购项目内容:每个标段选定1家建筑和市政项目监理单位,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成本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四、采购项目预算资金:

一标段  工作范围:工程施工的一至四标段及七标段; 9万元。

 二标段  工作范围:工程施工的五、六、八标段; 9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和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需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及2017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规定,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申请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查询时间为2017年6月前推2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一个投标企业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 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拟派总监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⑥投标申请人缴纳的2017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⑦投标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6月前推2年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6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项目的总监或其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斌    电话:13085257799

代理机构: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联系人:聂工    传真、电话:0722-331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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