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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教育局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2

依据郧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西财采计【2017】69号计划函要求,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郧西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郧西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郧西教育局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

 YXZFCG2017—090

三、 采购预算金额

 一包多媒体教室90.00万元;二包计算机15.75万元;三包安防设备7.78万元。

四、 采购内容  

 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安防设备安装及调试,交付使用。

五、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20天。

六、交货方式

交钥匙工程(含设备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到位;设计、验收、交付使用时需提供安装调试报告书)。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包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及税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齐备且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次招标的经营资格。

6、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及优质的售后服务;在本地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项目应急服务;且免费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9、所投主要产品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承诺函;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果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企业法人、代理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公开招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二包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及税收证明。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齐备且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次招标的经营资格。

5、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及优质的售后服务;在本地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项目应急服务;且免费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7、所投主要产品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承诺函;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果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企业法人、代理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公开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三包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及税收证明。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齐备且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次招标的经营资格。

5、供应商具备安防设计施工C类以上资质。

6、本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可无缝对接郧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教育局平安校园监控中心,实现联动及统一管理。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本项目视频监控系统与郧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教育局平安校园监控中心无缝对接承诺函。

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及优质的售后服务;在本地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项目应急服务;且免费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8、所投主要产品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承诺函;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果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企业法人、代理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公开招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报名及领取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①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在十堰市内有销售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安防设备设备,维修售后的服务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售后承诺24小时解决方案资料,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提供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④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单位向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郧西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⑤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各包报名条件要求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于2017年6月26 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179)6224370

郧西县教育局                                           电话:1359786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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