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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海伦堡社区配套学校教学设备购置项目办公家电等(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20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海伦堡社区配套学校教学设备购置项目办公家电等(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0074号)计划下达函,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其海伦堡社区配套学校教学设备购置项目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THYJK-HW-2017-015 (二)项目名称:海伦堡社区配套学校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1183.537万元(含财政资金1183.537万元,其他资金/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3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9包: ⑴项目包编号:9 ⑵项目包名称:办公家电 ⑶类别:货物 ⑷用途:教学 ⑸数量:1(批)/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⑺采购预算:91.72万元 ⑻交货期:2017年8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⑼质保期:6(年) ⑽其他:/ 第10包: ⑴项目包编号:10 ⑵项目包名称:图书馆设备 ⑶类别:货物 ⑷用途:教学 ⑸数量:1(批)/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⑺采购预算:63.34万元 ⑻交货期:2017年8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⑼质保期:2(年) ⑽其他:/ 第11包: ⑴项目包编号:11 ⑵项目包名称:厨房设备 ⑶类别:货物 ⑷用途:教学 ⑸数量:1(批)/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⑺采购预算:51.458万元 ⑻交货期:2017年8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⑼质保期:2(年) ⑽其他:/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 4. 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2.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和花名册,提供社保查询方式; 1.4.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公示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目前正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并提供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1.7.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 1.8.供应商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在本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9包:办公家电 1.供应商必须是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对主要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产品原厂售后承诺书; 2.供应商须出具所投产品的3C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具备2名及以上维修技师,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第10包:图书馆设备 1.供应商应具有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国家图书馆编目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提供制造商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提供自助借还机IP54产品合格证书,自助借还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测试报告; 5.具备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 6.提供自助办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测试报告。 第11包:厨房设备 1.供应商必须是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对主要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产品原厂售后承诺书; 2.供应商所投燃气灶具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电磁炉灶具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供应商所投的天然气燃气灶具、单头电磁大锅灶等产品均已购买产品保险; 4.供应商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企业》; 5.供应商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商用燃气灶(炊用燃气大锅灶)《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商用燃气灶具(中餐燃气炒菜灶)《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成广场1号门316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各包特定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结束后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时间: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9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27-84855709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1号门316室 联 系 人:谢敏 电 话:027-84735162 传 真: /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89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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