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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政府机关大院维修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襄樊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1 |
南漳县政府机关大院维修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南漳县政府机关大院维修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南采计备[2017]05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为 南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BHT-NZZFCG20170626-2 2.2项目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县政府机关大院内 2.3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维修改造工程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89.37万元 2.6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3.5 投标人近两年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3.6 投标人近两年:(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2015年5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3.8 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7年6月 26日至 2017 年6月3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漳县金漳大道徐庶庙村安置小区二楼)由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 15日15时00分,地点为:南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南漳县城关镇 联 系 人: 李国雄 电 话: 137975909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国际商都A区四楼 联 系 人: 刘仲羿 电 话: 13507275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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