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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航空路立交桥病害维修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1 |
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航空路立交桥病害维修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6126399-6134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的委托,对其航空路立交桥病害维修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G-2017-3C092 (二)项目名称:航空路立交桥病害维修 (三)采购预算:190万元(含财政资金19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四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航空路立交桥病害维修 (3)类别:工程 (4)用途:用于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航空路立交桥病害维修项目 (5)数量: ( ) (6)简要技术要求:本次维修对象为航空路立交桥梁全桥,包含引桥、上下桥匝道、立交环岛、及主线桥全桥范围内,上、下部结构及附属设施病害等,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7)采购预算:190万元 (8)期限(工期):三个月 (9)质保期:1(年) (10)其他:/
3.参加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及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同时须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7年2月-4月); 9、提供拟派本项目五大员的上岗证书、身份证及职称证。同时须提供五大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17年2月-4月); 10、须提供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17年2月-4月)和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3、供应商近三年来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 14、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06-26至2017-06-29(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市民之家4楼4070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市民之家4楼9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市民之家4楼9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7年07月0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6-26~2017-07-06共9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 联 系 人:韩伟龙 电 话:027-85493025 传 真:027-8549302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联 系 人:陈莹 夏丁 电 话:027-85639722(市民之家)027-82774315(公司) 传 真:027-8277431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573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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