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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及三年运营维护费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1 |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及三年运营维护费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00075号)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宣传部的委托,对其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及三年运营维护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0027FW17OF-0044 (二)项目名称: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及三年运营维护费 (三)采购预算:377万元(含财政资金37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⑴项目包编号:SH0027FW17OF-0044 ⑵项目包名称: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及三年运营维护费 ⑶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⑷用途:OA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开发及三年的运营维护 ⑸数量:1项 ⑹简要技术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定制开发软件 ⑺采购预算:377万元 ⑻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上线试运行 ⑼项目期:5年(包含2年建设期和3年运营维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⑽其他:无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17时起至2017年6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6室。 (三)报名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进行预审申请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以上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 (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 具有提供及时、良好技术支持的条件和能力; (4) 企业社会信誉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 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2014年6月-2017年6月)企业无行贿犯罪证明(《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如有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 1. 本项目采取 合格制 资格预审。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报名的磋商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所列下列资料以供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以下资料需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具有提供及时、良好技术支持的条件和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或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4.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2014年6月-2017年6月)企业无行贿犯罪证明(《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楼政府采购开标室,地址:东风大道88号(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6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宣传部 地 址: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联 系 人:陈力 电 话:/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杰 电 话:027-84304813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899537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6日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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