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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官塘法庭室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4 |
赤壁市官塘法庭室外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HZB-20170619-01 受赤壁市官塘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赤壁市官塘法庭室外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竞标人前来谈判。 1、项目概况 1.1财政资金:约42万元 1.2谈判范围:法庭室外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1.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1.4建设地点:赤壁市官塘驿镇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竞标人资格要求 2.1 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3谈判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若经查询或投诉证实在网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或有中标公示且未过中标工期,无论是否有变更手续,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三证合一具备同等效用。 2.4 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财务报表; 2.5 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完成过的一个或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证明材料) 2.6 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此证明开具日期必须在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至开标日前)。 2.7 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个日历天,且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请于 2017年 06 月27 日至 2017 年 06月 29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00 时,由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报名:①法人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企业资质证书;④开户行许可证;⑤安全许可证;⑥注册建造师证书;⑦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此证明开具日期必须在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至开标日前);⑧近两年(2015、2016年)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报告);⑨近两年(2015、2016年)财务报表;⑩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以上资料需提交原件核查) 补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有同等效用。 3.2购买地址: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赤壁市凯旋名都五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竞标保证金 4.1竞标人必须在2017年 07月04日17:00前按以下方式提交竞标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00元)。 公司名称: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行营业部; 账户:1818050109200086678; 行号:102536200083。 4.2竞标保证金必须从竞标单位的基本帐户汇入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通知发出后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谈判时,竞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竞标保证金到账信息为准,未按要求到账的作无效标处理。联系电话:0715-5210077) 5.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07月05日 9 时 00分,地点为: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谈判人:赤壁市官塘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部长 联系电话:13907246671 谈判代理机构:湖北省卓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贝 联系电话:15629959003 2017年06月26日 附件: 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赤壁市官塘驿镇人民政府 :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投标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赤壁市建筑市场秩序,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和赤壁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赤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赤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赤壁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赤壁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建设单位代表(签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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