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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孝感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孝感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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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孝感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孝感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鄂交计【2017】138号文、鄂财建发【2017】16号文、鄂路计【2017】1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感市公路管理局,所需建设资金来自车辆购置税,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孝感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7年孝感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孝感市G107国道肖港镇至永安段 建设规模:约685万元 招标范围:按照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拟派的安全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从事公路施工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5月3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施工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8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两年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分包或转包【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 9投标人须具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查询函自查询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10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 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并带齐以下所有资料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证。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孝感市交通大道169-1号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带齐以下资料: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②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孝感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北京路2号 地址:孝感市长征路7号 邮编:432000 邮编:432000 联系人:赵正文 联系人:高晓云 电话:15272838085 电话:15897676484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16247650@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17年6月26日 附件1: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2]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3]
附件2: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先对评标价得分初步排序前三名的投标文件按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排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的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若该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若该标段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否决全部投标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仍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 2. 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1.1(1)项及第2.1.1(2)项的标准对第一信封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两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第一信封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的投标文件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第二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1.2(1)项及第2.1.2(2)项的标准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两项均通过初步评审的,即第二信封的投标文件通过了评审。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2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投标人各评分因素的最终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4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3.5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3.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其它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①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②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可以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4]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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