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量采集系统工程项目(专变客户计量工程) 招标公告 (编号:RHYWZSY201706122) 一、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天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电能量采集系统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2013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质量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2013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影响工程进度的(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13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2013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0、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 11、如制造公司(厂)不直接对湖北市场销售的产品可委托代理商投标,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12、如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各子包中均综合排序第一,则定标时最多只能获得一个子包,其它子包将由综合排序第二获得。 13、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应在电网内有符合如下条件的业绩(包括已签订合同正在执行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 (1)计量专用电流、电压互感器: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应在商业运营中有符合如下条件的业绩(包括已签订合同正在执行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和 / 或中标通知书,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投标互感器的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且近三年互感器生产产值不少于3500万元。 (2)低压电流互感器: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应在商业运营中有符合如下条件的业绩(包括已签订合同正在执行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和 / 或中标通知书,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投标互感器的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且近三年互感器生产产值不少于2000万元。 三、本次实行发售光盘版招标文件,以光盘版招标文件为准。购买光盘版招标文件的流程详情请致电027-82841399 孙天蕙 四、购买招标文件:2017年6 月 26 日起至2017年6 月 30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证明(授权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至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购买标书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收费标准详见附2:电能量采集系统工程项目标书费及保证金) 五、截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1、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提供以下便利: 所有的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7月 17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8上午九时整(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接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逾期提交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六、开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九时整,开标地点为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沿江大道194号)。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帐户上。(详见附2:电能量采集系统工程项目标书费及保证金) 八、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的形式,与相关标段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联系人联系(注意:为了加快澄清进程,请投标人在发送传真同时发送电子邮件给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 邮编:430012 联系人及电话:孙天蕙 82841399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球场支行 帐号:4200 1116 2410 5300 0330 同城行号: 850486 电话:027-82522457(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补充规定: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交到指定的账户,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2.保证金和标书费要分开交。 3.具体产品供货周期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如中标厂家的产品首次供货经我(使用)单位抽检不合格,退货并限时整改一次(限时20天内),第二次供货经抽检再次不合格的,退货并取消中标结果。 5.招标代理机构已于招标前通过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已明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投标人可直接到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人:孙天蕙 电话:027-82841399 附1: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2:标书费及保证金标准
委托工程物资采购清单.xls
标书费及保证金.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