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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食堂原料主要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17-6-26 浏览次数:12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食堂原料主要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3QT-116012 1. 招标条件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食堂原料主要食材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 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鄂烟工董决【2017】3号”批准实施,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现 请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有意愿的 投标 申请人 参 与 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2.2、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食堂原料主要食材采购项目; 2.3、招标范围:食堂原料主要食材采购; 2.4、交付期:按业主采购订单组织供货; 2.5、交货地点:广水市内甲方指定场地; 2.6、标包划分、招标内容、项目投资预算金额、中标结果期限、中标人数量等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招标内容 项目投资预算金额 中标结果期限 合同签订 周期 中标人数量 1 食堂食材购置-肉禽水产品类 肉禽水产品类原料(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鱼) 100 万元/年 3年 一年一签 1名 2 食堂食材购置-时令蔬菜类 时令蔬菜类( 蔬菜、水果、鸡蛋、鸭蛋) 90 万元 /年 3年 一年一签 1名 3 食堂食材购置-米、面、油等类 米、面、油等类( 米、面、面条、油及副食品等类) 42 万元 /年 3年 一年一签 1名 4 食堂食材购置-干鲜调料类 干鲜调料类 50万元/年 3年 一年一签 1名 5 食堂食材购置-食堂设备、炊具、日杂类 食堂设备、炊具、日杂类 15万元/年 3年 一年一签 1名 注:1.各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五个标包中的一个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五个标包或在五个标包中进行选择性投标。2.投标人可以同时为1~5标包的中标人。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全部内容的国内合法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必须在广水市设有有固定的卖场且能保证经营的连续性。(经营场所以房产证或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和卖场租赁合同为准) 3、经营许可:依据国家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对所投食品原料需要取得有关生产、加工、卫生、安全、环保、流通等许可证的必须取得相关的有效许可证明。所投标的产品的关联企业(指生产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也必须取得相关的有效许可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一项(指供货合同签订时间在2014年 7 月 21 日至2017年 7 月 20 日)有提供类似商品的供货经历证明文件(包括供货合同和对应结算收款收据)。 5、供货保障能力:有与本次招标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合法货源渠道和供应保障能力。 6、质量保障能力:有与本次招标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保证能力。 7、企业管理体系:投标人自身体系完备,经营企业须具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并建立了健全的财务、质量、卫生、安全、配送及售后服务等机构和人员及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8、本次招标各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合同责任主体。 9、回避条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10、信誉条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近3年(指2014年 7 月 21 日至2017年 7 月 20 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严重的合同纠纷。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www.hbggzy.cn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 月 3 日 24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省 电子 交易 平台 ” ( 网址: www.hbggzy.cn ,下同 ) ,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09 时 3 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52 号普提金商务中心 A 座 9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01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 5.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地 址:湖北省广水市军民路 5号 联 系 人:胡敏 电 话: 0722-641206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22-B室 联 系 人: 吴辉 电 话: 027-87313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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