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网宣恩县供电公司2016-2017年度配网工程施工设备租赁及砂石料供应商项目,项目业主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宣恩分公司,建设资金为 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截止报名时间止,二标段报名单位不足法定开标人数,现对二标段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网宣恩县供电公司2016-2017年度配网工程施工设备租赁及砂石料供应商项目。建设地点:宣恩县境内。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二标段:砂石料供应商(商品混凝土、沙石、水泥、钢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建筑材料销售;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属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3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两份(见本公告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同时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标段按以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分别提供以上条款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文件出售室(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9 时00 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厅。(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宣恩分公司
地 址:宣恩县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8867838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3号楼2单元301室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718-8299089
电子邮箱:eszjh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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