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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畹溪镇初级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7-6-27 浏览次数:1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九畹溪镇初级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已由秭采计备[2017]XM052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秭归县九畹溪镇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秭归县九畹溪镇初级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对现有运动场9000平方米进行改扩建,建设内容包括运动场硬化并铺设塑胶,运动场排水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量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18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主要资质要求 3.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主要资质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秭归县九畹溪镇初级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项目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信用分值必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原件) (7)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或“市政、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提供职称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03月~2017年05月)证明材料原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复印件。 (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须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03月~2017年05月)证明材料原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复印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主要资质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或)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审查。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3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只需对此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08时30分至2017年7月3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09时00分。(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光盘和相关资料递交到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08 时00分至09时00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九畹溪镇初级中学 地 址:秭归县九畹溪镇 联系人:韩庆龙 联系电话:138866801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101室 联系人:邰馨 联系电话:1869408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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