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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嘉园1-6#楼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7-6-27 浏览次数:11

当阳市湖畔嘉园1-6#楼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17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湖畔嘉园1-6#楼续建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当阳市盛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盛维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当阳市

项目概况:当阳市湖畔嘉园小区原名御湖苑,由于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开发,为保障已购房业主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经当阳市政府协调,由当阳市盛维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当阳市湖畔嘉园1-6#楼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15层,已完成60%工程量,现对剩余工程进行续建。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招标范围:1-6#楼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剩余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审查内容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只有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企业有合法社保关系;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企业有合法社保关系;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各1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具有岗位证或培训证,与投标企业有合法社保关系;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拒绝信用评价A级以下(不含)、分值在100分以下(不含)的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级及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在宜昌市住建委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即时查询为准。

(8)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工程(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的业绩。

(9)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7月18日9时30分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4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下午24:00分止。潜在投标人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tb.cn)网上招投标专区进入“工程项目投标人注册登录”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需先免费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并接受评委现场答疑,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履约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到期后3天内,按中标价的10%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按要求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6月26日

 

招标人:当阳市盛维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41号东山天惠城601室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施清波            

联系电话:13872481112

 

 2017 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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