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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镇龙池村村委会综合活动室附属工程邀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7-6-27 浏览次数:11 |
1、发包条件 古夫镇龙池村村委会综合活动室主体工程公开招标后已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现所涉及的附属工程已由古夫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发包人为古夫镇龙池村村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古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保证该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全部工程量,并达到设计要求,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古夫镇龙池村村委会报请镇政府集体研究后,决定该项目邀请兴山华鼎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国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宇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投标,以谈判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龙池村。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挡土墙、公厕、场坪硬化。 2.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 2.4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 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设计要求 。 2.5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安全设计要求 3、本项目工程量据实结算,人工执行2013建筑工程定额单价,材料价格按照宜昌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17年二期(兴山部分)】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执行。 4、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承包保证金 颁发中标通知书的当天必须提交工程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并于当天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三天之内必须开工,否则取消承包资格, 7. 发包会 本工程发包会将于2017年7月4日9时0分在古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发包会必须由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发包会,否则无效。 8. 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9、发包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7年6月26日 10、联系方式 地 址:兴山县 古夫镇龙池村村委会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孙宜娥 联 系 人: 乔俊龙 电 话:18972532922 电 话: 13997678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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